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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文章来源: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创新团队   供稿人: 孙约兵
发布时间:2019-05-06   点击数:

      农业农村部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17年,是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学科群的牵头单位和综合性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成立于2003年,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行管理机制,依托于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为吸引和资助青年学者和科研人员开展产地环境污染与修复领域方面的研究,提升产地环境污染防控理论和技术水平,促进产地环境污染防控学科发展,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的有关管理规定,现发布2019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资助意义重大、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属于本学科发展前沿或优先发展领域,且与本实验室资助方向相一致,欢迎相关单位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一、资助方向

1.1 污染物快速检测与源识别技术;

1.2 产地环境污染物生物有效性与毒理;

1.3 典型污染物界面过程与迁移转化机制;

1.4 重金属/有机污染修复关键技术;

1.5 污染产地生态功能提升技术。

 

二、资助类型

2.1 基础科学研究类:包括一般项目(经费3万元,执行期2年)和重点项目(经费6万元,执行期3年),主要资助本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2.2 技术开发应用类:一般性项目(经费5万元,执行期2年),主要资助开展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异地验证和适用性评价;

2.3. 连续滚动支持类:从获得重点实验室资助同类别项目中遴选(已结题验收或具备提前结题验收条件),但必须超过4.5相关规定指标要求。

     三、申请人条件

开放基金资助对象为高校、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等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教学、研发、推广骨干人员。为了鼓励年青人脱颖而出,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中青年专业人员。

四、申请须知

4.1. 申请者通过网站下载开放项目申请书,按要求认真填写,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材料6份,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

4.2. 本实验室对申请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所网站公示;

 4.3. 申请者在收到批准资助通知后,应按批准金额和研究年限,编写任务书和研究计划,签订项目任务书合同,核准后开展工作;

4.4. 申请者应在研究中期提交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结束时向本实验室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和经费执行情况报告;

4.5. 考核要求:一般项目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包含1篇SCI论文),且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标注单位;

4.6. 受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或论文发表时,第一标注单位中文名称为“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300191”;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Original Agro-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Tianjin Key Laboratory of Agro-Environment and Agro-Product Safety, Agro-Environment Protection Institution,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Tianjin 300191, China”;

4.7. 本实验室有权检查研究者的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对难以继续完成任务者,将限期整改或停止资助;对考核优秀者,将采取连续滚动资助。

五、经费管理

5.1. 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268号)第十五条规定,重点实验室研究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所在单位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5.2. 按照《农业农村部产地环境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要求,项目经费仅限于支付项目研究的材料费、委托测试费、差旅费、论文出版和专利申请费,不得列支其他科目,验收时需提供财务报告。

5.3. 申请者应在国家、单位和重点实验室财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支配研究经费,对违规或不合理列支者,实验室有权追究责任。

      六、项目申请的时间

2019年度申请书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批准时间另行通知。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邮 编:300191

  联 系 人:孙约兵/周莉

  联系电话:022-23616890     传真:022-23616890

  E-mail:nybcdhj@163.com

附件下载: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滚动)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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